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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语委办《关于印发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4-07-01 10:24: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转发省语委办《关于印发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各高等学校语委办:

现将《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工作计划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参照《要点》精神,结合本市、本单位实际,安排好今年的工作。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43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工作计划要点

 

2014年,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国家及教育和文化事业改革发展大局,拓宽视野看作用,融入发展促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城市为中心,以城市评估、规范化建设和培训测试为主要手段,以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和社会语言生活监督服务为工作增长点,以提高国民语言文化素质,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为目标,认真贯彻法律法规、规划纲要和标准规范,加强领导,依法推进,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山东省实施意见》,督促各地在年中前制定并出台当地实施意见。

(二)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数据库建设工程。为各有关高校调查团队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争取完成29个调查点的调查工作。做好首批调查点各阶段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验收团队分阶段搞好对各调查点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的检查与验收,并及时向国家验收组汇报工作进度与验收情况。

(三)继续加大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推进力度。推动德州市工作,争取年内完成二类城市评估任务,已完成二类城市评估的市工作质量有较大提升;下发《山东省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促进三类城市评估取得重要进展。

(四)继续加强普通话推广和汉字应用规范化工作。继续以推普周、经典诵读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全省普通话推广工作。

1.切实做好第17届推普周工作;

2.继续开展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壮大普通话师资队伍,提高业务水平。

3.支持农村地区普通话培训工作,继续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语文骨干教师普通话培训;支持有关高校和市开展的普通话与朗诵技巧培训送教下乡活动。

4.继续深入开展经典诵写讲行动,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与省文明办等部门共同做好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诵读指导意见的研究制定工作,共同组织好2014年度经典诵读大赛活动并牵头做好培训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指导识字和写字教学,做好汉字书写、应用规范化相关培训工作。

6.编印发放《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与规范标准》,为厅机关和高等学校、基层教育行政部门配备《通用规范汉字字典》等书籍。

7.委托青岛市语委办做好第二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参赛队伍选拔推荐工作。

(五)积极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稳步提高普通话水平测试人数。继续做好普通话测试站、普通话测试员队伍的建设、审核与管理工作,加强普通话测试过程、质量的监控;通过调研、检查等方式,督促尚未开展或停止开展培训测试工作的高校开展培训测试工作;进一步推动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争取使用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比例达到半数以上;开展视障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为视障人员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提供免费优质服务。

(六)继续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提高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修订《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继续开展在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基础上的示范校评选工作。高等学校继续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和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评估;继续推进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工作,推进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的开展;组织开展好“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促进学生规范汉字书写能力的提高;推动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实施细则。

(七)加强对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的管理和对民间语言文字工作研究的指导,促进科研成果应用推广;做好山东省“十二五”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中期评审工作;争取在研究制定四大领域推广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监管标准和方法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八)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语言文字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任务和全国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与语言文字信息化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配合国家语委做好政策法规建设、规范标准制定和语言资源建设等工作,加强我省语言文字门户网站和业务系统建设,扩充服务资源,开拓运用信息化手段为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提供服务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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