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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1年度立项院级教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

时间:2014-03-06 08:47:3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关于对2011年度立项院级教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
各系部:
经研究,决定近期对2011年度立项院级教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1年度立项院级教改项目。
2.2011年以前立项批准延期结项的院级教改项目。
二、须提交的材料
1.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
2.项目研究报告(一式三份);
3.佐证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教材等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等。
4.项目研究汇报PPT
三、对提交材料的要求
1.“项目结项报告书”和 项目研究报告须用A4纸打印,其电子版及PPT材料发至教务处高职研究室邮箱(地址:ytvcgzs@163.com);佐证材料须装订成册。
2.“项目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①项目提出的背景和意义;②项目研究的理论依据;③项目研究的目标;④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⑤项目研究的方法;⑥项目研究的主要过程;⑦项目研究成果;⑧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研究设想;⑨项目经费使用情况;⑩参考文献。
3.上报材料需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教改项目的材料,并将结项报告书的首页复印件和结项材料目录清单贴于纸袋两面。         
4.结项材料请于2014年4月4日前交教务处高职研究室(办公楼406室,电话6927080)。
四、结项验收方法与程序
结项验收采用专家组会议评审方法进行。
验收程序为:
1.项目主持人陈述(以PPT课件形式汇报10-15分钟);
2.专家组成员审阅材料,进行现场质询和考察(每组5-10分钟);
3.专家组讨论评议,将评定结果上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
4.公布结项验收结果。
五、有关注意事项
1.专家组评审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项材料的教改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以后不再受理。
3.需延期结题的教改项目,须提交《延期结项申请报告》,于3月28日前报教务处高职研究室,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结项。
 
附件1:烟台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附件2:烟台职业学院2011年度立项教研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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