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2015年度国家级培训项目任务的通知
2015.7.1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5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教师厅函〔2015〕9号)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各地、各培训单位申报情况,通过网络评审和专家复核,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了我省2015年度项目任务。现将项目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做好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
(一)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
2015年度教育部下达给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级培训各类项目任务分别为专业骨干教师培训952人,专业带头人培训308人,青年教师企业实践459人,专业骨干教师出国进修29人(名额分配另文下达),共计1748人,具体专业、任务分解、名额分配见附件1、附件2。
(二)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
2015年度教育部下达给我省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任务分别为:国内培训270人,国外培训30人,企业顶岗培训310人,共计610人,具体任务分解、名额分配见附件3。
二、工作流程
(一)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
各市根据名额分配方案(见附表)和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照以下流程做好各环节工作:
1.落实参训人选(7月10日之前完成)。各市按照附件1和附件2的安排,下达本市培训名额,落实参训人选,组织学员报名。
2.学员注册(7月15日之前完成)。被推荐参训教师登录职业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网址:http://gpei.tute.edu.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学员推荐表》(见附件4),加盖学校公章由各市汇总后统一报至省教育厅(参训教师网上报名验证码,专业带头人为123456,专业骨干教师为654321)。
3.资格审查(7月15日之前完成)。省教育厅按照有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审查拟选派参训教师报名资格;同时登录管理系统核对《学员推荐表》与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批准报名。
4.学员报名(7月15日之前完成)。学员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选择培训基地并报名(参加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严格按照生源计划表选择基地进行报名;参加专业带头人培训的教师,可以任意选择承担本专业培训的基地进行报名,若所选基地已报满,则依次选择下一个开设本专业培训的基地报名)。
5.资格复核和录取(7月25日之前完成)。培训机构登录管理系统,对参训教师进行资格复核,批准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并通过管理系统发放录取通知;对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协商调换人选。
6.公布参训教师名单(7月25日之前)。省教育厅将在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管理系统(http://221.214.92.83)“资料下载”专栏公布被录取的全部参训教师名单,并将审批后的《学员推荐表》返还各市,由各市返还参训教师。
7学员报到。参训教师按照培训机构录取通知准时参加培训,报到时将《学员推荐表》交至培训机构。
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出国进修项目按教育部通知要求,另行安排、部署和实施。
(二)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
有关高职院校要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好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参加相应培训。根据教育部的要求,高职院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任务主体安排在省内完成,为促进省际交流和优质资源共享,应安排一定比例任务利用省外资源完成。各高职院校可结合实际,适当安排部分教师参加省外培训,在自主择优选择公布的项目时,应优先安排农林牧地矿水等艰苦行业专业、紧缺人才培养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专业、区域重点发展产业对接专业的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参加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教师,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附件5,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平台http://www.sdgzjspx.cn/ “资料下载”中下载)和名额分配方案(附件3),通过“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平台”(www.hvett.com.cn)选择项目,报名参训,全程记录学习轨迹、反馈培训效果。
三、工作要求
各市、有关高等职业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任务、工作流程及时间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执行效果。
各市要做好报名组织、资格审查等工作,遴选、落实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协调学校选派教师按时参训。
各市要认真组织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和《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任务分解表》(见附件6),遴选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根据“青年教师企业实践操作流程”(在http://221.214.92.83“资料下载”中下载)指导企业实施培训。
各市在安排布置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级培训任务后,务必填报附件7,并及时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邮箱:sdzzjspx@163.com),以便及时拨付培训经费。
四、其他要求
(一)统筹项目管理实施。各市教育局和有关高职院校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环节和时间要求,统筹安排国家级培训项目实施工作,加强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和质量监控,探索建立加强职教师资工作、服务职教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厉行勤俭节约。要落实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中央财政资金到位之前,学校应全额垫付教师培训费用。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史学军、刘全利,电话:0531-81916562,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国家级培训名额分配总表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生源计划表
3.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国家级培训名额分配表
4.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
5.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
6.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任务分解表
7.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各市名额分配表
山东省教育厅
2015年7月1日